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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商标审查审理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告知书

时间:2025/12/11 16:40:06 点击:

  核心提示: 尊敬的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人: 商标审查审理社会满意度调查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25〕130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组织实施、中华商标协会受委托具体执行的抽样调查,旨在广泛听取商标...

尊敬的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人: 

商标审查审理社会满意度调查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25130),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组织实施、中华商标协会受委托具体执行的抽样调查,旨在广泛听取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人对商标审查审理工作的评价和建议,不断提升商标审查审理工作质量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按照抽样方案,若您被抽取为本年度商标审查审理社会满意度调查对象,在接到调查通知后,积极配合并完成调查问卷填报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请您如实填写,感谢您对商标审查审理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大力支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标审查审理社会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尊敬的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人:
为广泛听取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人对商标审查审理工作的评价和建议,持续提升商标审查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商标审查审理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已获国家统计局批准,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25〕130号,由中华商标协会受委托具体执行,调查周期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本次调查作为法定统计调查项目,相关调查对象应依法履行配合义务。
本次调查采用抽样方式确定调查对象,主要通过网络调查形式开展。若您被抽取为本年度调查对象,将收到专门的调查通知,请注意查收并按照通知指引,通过指定渠道(登录网址https://www.wjx.cn/vm/O5UtXWi.aspx或扫描调查通知附带的二维码)完成调查问卷填报。调查采用匿名方式进行,所有问卷数据仅用于统计分析,不与单个调查对象身份信息关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请被抽取的调查对象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如实填写问卷内容,确保调查数据真实有效。您的评价和建议对优化商标审查审理工作至关重要,感谢您对商标审查审理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5年12月1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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